Friday, February 15, 2008

就算

就算不再在爬格仔公司工作,我來這裡的次數還是一樣的少。
新職場的工作量,um.........
說來好像不是很多,但又可以每天工作至很晚才下班(那當然有別於爬格仔公司的晚)。
在這裡工作了三個星期左右,我還未知道自己是否適合,也許可以吧,我總在懷疑自己的工作能力。

在個人生活方面呢.......
的確比在爬格仔公司時多了點時間,多了點社交活動,只是那又是否我想要的呢?

前兩天,跟福合製了窩心少甜蜜的一夜,雖然幻象在不足8小時後就幻滅,但也開心了半晚,感謝福,也要給少感謝那個讓我們有機會創造窩心甜蜜晚的人。

最後,還是那一句話「窩心的人要不得」。